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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海南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机构编制方案

202438日调整)

一、单位名称

海南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。

二、隶属关系

海南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隶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,为正处级一类事业单位。

三、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

(一)协调拟订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,负责落实全省院前医疗急救统一调度指挥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,建立全省统一调度指挥运行与协作机制。

(二)负责全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实施、指挥调度和网络管理。

(三)负责全省院前急救质量控制,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标准,流程和考核指标,监督各市县落实院前医疗急救任务。

(四)负责全省紧急医疗救援信息收集、分析、汇总上报工作。

(五)承担全省院前医疗急救宣传、培训、演练等工作,综合协调各市县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建设。

(六)协调负责全省重大活动、会议、赛事等医疗救援保障工作。

(七)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内部机构设置

内设综合部、应急指挥部2个科级机构。

五、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

(一)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9名。

(二)核定编制结构:单位领导职数2名(11副);内设部门领导岗位2个,其他管理人员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共5个。

六、其他

院前急救应当按照就近、就急、满足专业需求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按照“先救命后治伤、先救重后救轻”的原则开展工作。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根据《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》和《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》及卫生健康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预案的规定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要求,结合专业特点,修订本单位的应急预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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