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机构编制方案
(2024年3月8日调整)
一、单位名称
海南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。
二、隶属关系
海南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隶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,为正处级一类事业单位。
三、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
(一)协调拟订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,负责落实全省院前医疗急救统一调度指挥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,建立全省统一调度指挥运行与协作机制。
(二)负责全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实施、指挥调度和网络管理。
(三)负责全省院前急救质量控制,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标准,流程和考核指标,监督各市县落实院前医疗急救任务。
(四)负责全省紧急医疗救援信息收集、分析、汇总上报工作。
(五)承担全省院前医疗急救宣传、培训、演练等工作,综合协调各市县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建设。
(六)协调负责全省重大活动、会议、赛事等医疗救援保障工作。
(七)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内部机构设置
内设综合部、应急指挥部2个科级机构。
五、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
(一)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9名。
(二)核定编制结构:单位领导职数2名(1正1副);内设部门领导岗位2个,其他管理人员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共5个。
六、其他
院前急救应当按照就近、就急、满足专业需求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按照“先救命后治伤、先救重后救轻”的原则开展工作。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根据《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》和《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》及卫生健康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预案的规定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要求,结合专业特点,修订本单位的应急预案。